2021-07-07 18:13:54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21内蒙古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8人简章(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471-5105555.
(二)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完成网上缴费的应聘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免缴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缴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缴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发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7: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9:00—2021年7月24日24:00。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4.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文字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7月25日下午
14:30-16:30 《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5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二)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3次。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请考生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简章由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4824128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政策咨询电话:0471-4826328(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后勤服务中心)、0471-4812168(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后勤服务中心)、0471-6944856(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后勤服务中心)、0471-4825912(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四后勤服务中心)、0471-4811521(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车辆服务中心)、0471-6600368(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车辆服务中心)、0471-4824282(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车辆服务中心)、0471-4813971(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政机关文印中心)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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