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2)
发布时间:2021-06-08 10:36:17 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
4、资格审核:资格初审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具体负责。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将人员名单和审核材料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人员,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告知本人审核结果。
审核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人员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3)技术技能资格相关证书,专利、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
(4)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以上审核材料由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上传扫描件或复印件电子版,待考察时提供原件。报名人员如提供材料不全、不实或弄虚作假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5、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多于岗位引进计划数量的,在单位引进计划编制限额内,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研究,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调整岗位引进计划;无应聘人员岗位,取消岗位引进计划。调整后的岗位计划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组织考察
资格审核确认后,由引进单位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需在考察时提供资格审核时的原件,具体考察时间和地点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考察不合格的,经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党组研究,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取消引进资格。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质情况,了解是否有违法违纪情况;
2、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学历学位、专业学术能力、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应届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需考察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
(三)组织体检
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组织考察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到市内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检不合格的,15日内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取消引进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
以上各环节符合条件人员,在材料报送齐全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委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按照管理权限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对2021年应届未毕业博士研究生,引进单位可与引进人才本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由应届博士研究生提供),毕业到岗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补贴待遇
按《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给付)、6万元租房补贴(三年)、3.6万元生活补贴(三年),在职期间,除享受以上补贴外,还可享受300元/月的特殊岗位政府补贴。
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756320
监督电话:0475-8836716
附件:1.《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2021年急需紧缺人才需求信息表》(请考生点击下载)
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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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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