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2)
发布时间:2021-05-17 14:25:50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申请认定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档案中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根据本人户口所属辖区到公安机关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如核查部门需提供介绍信,可到阿旗教育局人事股201领取)
(6)身体健康证明。现场确认合格领取体检表,根据要求统一进行体检。
(7)照片。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不符合上述要求者现场确认不予通过)。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专业和非全日制学历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合格须加入“通知群”并实名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均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至申请人,不支持“自取”方式。发放时间请及时关注“通知群”或电话咨询。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0476-7235729
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原文标题: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2021年春季 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原文链接:http://jyj.chifeng.gov.cn/xxgk/ggtz/aa8cabd5_6b58_4a00_95ca_4740cd2bb8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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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