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财经大学招聘体育专任教师简章(列编招聘)(3)
发布时间:2021-05-10 16:05:11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财经大学人事处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财经大学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2.面试采取说课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说课(40%)
根据所报运动项目,选取任一课次(实践课2学时)的完整内容进行教学设计。需阐述设计理念、教学目标、学情分析、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说明:说课可以做PPT,也可以不做PPT。)说课时间10分钟。
(2)专项运动技能测试(60%)
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内容:每个运动项目测试两个内容(见下表),每个内容占50%,采用百分制乘以50%计算每个内容的得分之后相加,即为该运动项目得分,再乘以60%,即为该运动技能测试最终得分。
专项运动技能项目分类表
项目 |
内容 |
比例 |
田径 |
1.田赛项目任选一项 |
50% |
2.径赛项目任选一项 |
50% |
|
武术 |
1.24式简化太极拳套路 |
50% |
2.任选一器械套路动作展示(器械自备) |
50% |
|
健美操 |
1.第三套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成人四级规定动作 |
50% |
2.一分钟自编动作展示(音乐自备) |
50% |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内蒙古财经大学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应聘考生说课时须用汉语作答。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须在面试公告中事先公布。
7.面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管理。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内蒙古财经大学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8.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内蒙古财经大学要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9.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内蒙古财经大学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财经大学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专职专任教师一经选聘,任期不少于4年,原则上中途不得离岗、转岗。专任教师须按照工作安排入住学生公寓,具体入住时间和频次由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入职后以任何理由拒绝入住学生公寓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