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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21-04-10 13:03:15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教师招聘考试群 华图在线APP

      4.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4:1。对于急需紧缺人才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开考。每个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5.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6.《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科目:2021年5月22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大纲内容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考生服务”栏目中的“资源下载”)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4.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2.管理人员1、管理人员2、管理人员3、管理人员4、管理人员5、辅导员8、党务秘书9、党务秘书10、党务秘书11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管理人员6、管理人员7、专任教师13、专任教师18、专任教师20、专任教师21、专任教师27、专任教师28、专任教师29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他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时用汉语试讲,其他岗位面试时可用蒙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是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每个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应不少于二分之一。

      4.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面试命题工作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命题须按照有关规定入闱管理。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的,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题、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招聘单位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7.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面试过程要进行全程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妥善保管。招聘单位要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及面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5年。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进行2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简章由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604028,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0471-6604043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附件: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查看)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10日

      原文标题: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MD5:9e5ac0f141bb3e5bcd029f598c6f45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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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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