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通辽奈曼政务中心招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21-03-31 13:58:30 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奈曼旗人民政府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岗的人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汉语作答,也可选择蒙古语作答,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举报者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以便调查核实。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满额为止。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奈曼旗政务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http://www.naimanqi.gov.cn/nmq/gsgg/2021-03/31/content_9b56b652a8404989b6412ffccfacd96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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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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