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选调生考试常识备考之法律知识(03)(2)
发布时间:2021-02-19 16:06:34 内蒙选调生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11.【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第2条规定,除必要岗位外,应尽量安排执法人员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统筹规范基层执法队伍中的协管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执法辅助人员独立开展执法活动。所以C选项表述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第2条规定,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因此,A选项表述正确。
B项:北京市委书记蔡奇表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核心是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形成到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其目的就是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建立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问题在基层,行政力量也要向基层聚焦。因此,B选项表述正确。
D项: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第4条规定,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业务指导,积极协助其开展执法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因此,D选项表述正确。
12.【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因此,市农业农村局应当返还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由于甲公司不积极行使法律救济权利,其余的损失自行承担。D选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辩、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对其权利救济方式(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放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仍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所以A错误。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因此市农业农村局为赔偿义务机关,B项错误。
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因此二审法院作出的认定该批次化肥为合格产品的判决为生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甲公司申请国家赔偿的依据,C项错误。
13.【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资料,并推荐业主代表作为临时召集人,召集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也可以自行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另,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以上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均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也可以组织达到前述条件的业主或者建设单位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对比之下,《北京物业管理条例》降低了业主大会成立的“门槛”,D项错误。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背景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委员们要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把握立法工作常识,聚焦北京市物业管理的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不断提高协商能力水平;要深入基层一线,积极调查研究,善于总结经验,聚焦具体制度设计,为制定实施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集智慧、聚共识、促合力,高质量完成立法协商工作,为推动首都治理现代化作出新贡献。A项正确。
B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B项正确。
C项:《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临时机构,依照本条例承担相关职责,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并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5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是确有困难未成立;(三)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这是首次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C项正确。
14.【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第二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故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根据《民法典》第101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故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故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而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15.【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小李不是公务员,借调也不属于公务员的交流方式。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公务员法》第71条,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A项戴科长的转任属于跨部门的转任,属于公务员交流,不符合题意。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70条,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严经理的调任属于公务员交流,不符合题意。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72条,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小张的挂职属于公务员的交流,不符合题意。
内蒙古选调生考试报考、备考有疑问?加群咨询 | |
微信客服 | qq群569169456 |
以上是关于2021内蒙古选调生考试常识备考之法律知识(03)(2)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内蒙古选调生备考,选调生考试,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选调生招聘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选调生招聘考试网。
(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