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招聘27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1-01-30 13:55:52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巴彦淖尔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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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三科”统编教材教师招聘27人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内教发〔2020〕8号)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为确保2021年度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共招聘“三科”教师27人,其中:初中“三科”教师15人(语文教师6人、道德与法治教师5人、历史教师4人);小学“三科”教师12人(语文教师8人、道德与法治教师4人)。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2021年1月30日之前落户)或高考时生源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研究生和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受户籍条件限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3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0日之后出生)。
7.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表要求的本科阶段专业相一致。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对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专业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后附)。对带方向专业的认定标准(如“学科教学(语文)”):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及方向,与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名称及方向一致。
9.具有相应任教学科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报考。
10.《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巴彦淖尔市在编在册教师(含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公示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已聘用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bskszx.com)。相关信息同时在巴彦淖尔人才网(网址http://www.bynerc.com)公布。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本次招聘设置开考比例为3:1。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2月3日。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31日上午9:00至2月1日下午18: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应聘人员在报名阶段所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5.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内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市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8.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31日上午9:00至2月2日上午12:00。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查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4.报名时间截止后(2021年2月1日下午18:00后),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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