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附加刑
发布时间:2021-01-28 13:24:49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华图教育
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附加刑由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以及公安招警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公安招警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
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附加刑
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附加刑由内蒙古华图整理发布,考生可以点击下方图片链接查看更多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如果你想了解有关2021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基备考技巧的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网(http://nmg.huatu.com/gazj/).
1.罚金
(1)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
(2)民事优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没收财产
执行机关为人民法院。
3.剥夺政治权利
(1)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2)刑期计算
①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同时恢复。
②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的总期限为拘役、有期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
(3)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终身)、无期徒刑(终身)。
4.驱逐出境
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犯罪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执行。
【试题演练】(多选)下列关于刑罚中剥夺政治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无法担任事业单位领导的职务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没有选举权
C.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执行主刑期间当然没有政治权利
D.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无法与主刑同时执行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故A项正确。该法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 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是没 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故B项正确。该法第58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 刑执行期间。故C项正确。该法第55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故D项错误。故答案为ABC。
内蒙古辅警 招警报考、备考有疑问?加群咨询 | |
微信客服 | qq群575342603 |
相关阅读:
2022公安招警招聘考试网 | |||
招聘简章 | 职位表 | 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 |
成绩查询 | 面试公告 | 备考技巧 | 试题资料 |
备考课程 | 备考qq群 | 图书教材 | 网络课程 |
以上是关于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附加刑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2021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备考技巧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公安招警招聘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公安招警考试网。
(编辑:野马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