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聘警务辅助1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15:56: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乌海公安局海勃湾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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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招聘警务辅助1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警务力量,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乌海市公安局海勃湾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名,因岗位工作特殊,本次公开招聘招录人员全部为男性。
岗位聘用报名开考最低比例为1:3(录用名额与应聘人数之比),未达到报名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聘用人数,减少人数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态端正;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1年1月4日之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3年 1月1日之后出生);
6.身高要求1.70米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分子、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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