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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出了吗(4)

    发布时间:2020-12-14 13:26:29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群

      九、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者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因参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其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和引进人才,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文件为准)、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达聘用文件为准);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试用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问答智库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则上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原则上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岗位的,原则上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为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护理、助产专业“高校毕业生”报考护理岗位,且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可以先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8)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2020年6月20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语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3号)精神,“蒙汉语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和普通岗位计划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2020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0年6月20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只允许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0年6月20日(含)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仍处于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凡是到2020年6月20日,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列入编制)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师不得报考教师岗位;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20日。

      三、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备考

      【例1】小贩甲在路边叫卖:”中华香烟,10元一条。”顾客乙欣然购买。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认定为( )

      A.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欺诈

      B.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是欺诈

      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

      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

      【答案】C

      【解析】此题是典型的陷阱题,很多同学一看到有欺骗的行为就认定为可撤销合同,但忽略了题目中是贩卖假烟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是直接无效的行为

      以上内容来自2020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考简章供考生参考,具体考试信息请以官方通知为准。

          

      以上是关于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出了吗(4)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2021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公告简章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呼和浩特事业单位考试群 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编辑:野马及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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