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3)
发布时间:2020-12-09 13:08:56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六)查询成绩
2021年3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成绩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站通知为准)。
面试报名流程图如下: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学科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
小学面试分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面试分2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分19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其他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四、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9.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面试期间,请广大考生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出示北京“健康宝”绿码,服从考点管理。
如遇重大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将在第一时间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11.考试收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1849号),面试收费标准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本市考试费,15元/人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务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于2021年3月18日持身份证到北京教育学院本部(地址: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京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领取本市考试费发票。
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实施时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现场退费的方式。此类人员可持本人《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办理退费。时间和地点与上述领取发票时间相同。
六、咨询联系方式
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
电话咨询:010-82089117(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北京市教委人事处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4日
原文标题:北京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原文链接:http://jw.beijing.gov.cn/tzgg/202012/t20201204_2156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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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x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