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105人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7-14 18:39:40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四、招聘的步骤及程序
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20年7月14日至2020年7月2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8:30至2020年7月23日18: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0年7月25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7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点击简章上方[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签署《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蓝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报考后请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若同一考生出现报考多个岗位的现象,直接取消报考或(招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对考生在网上报名后的1-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确定为考试对象。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如对本人报名结果有异议的,可打电话咨询,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缴费完毕确认报名成功后请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4.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上述人员在报名时须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区)扶贫部门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低保证原件于笔试后20日内到人社局308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师德素养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试卷:笔试分为蒙汉两种试卷,报考汉授岗位的考生须用汉语试卷且用汉文答题,报考蒙授岗位的考生须用蒙语试卷且用蒙文答题。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若出现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计算。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考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面向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如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涉岗位计划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的相应岗位系列。
5.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题的不加分;报考小学教师的鄂前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2)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在人社局备案且现在岗的雇用工作人员在报考面向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的临聘或雇用工作人员招聘的岗位时,按聘用时间,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上加0.3分;聘用年限认定起始时间为最后一次局聘日期,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3)考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经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加分。
考生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户籍和临聘加分)×40%+民族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成绩公示。
(五)资格复审
1.按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内报考同一考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并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一式二份),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或现在岗服务的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字。鄂前旗教体系统现在岗临聘或在人社局备案且现在岗的雇用工作人员、鄂前旗各公办学校、幼儿园、中心连续临时聘用三年以上且现在岗工作专任教师须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字。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如: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确定面试人员。
1.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人员中有弃权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比例内报考同一考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不组织面试,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内容为模拟课堂,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考生,其中
(1)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面试考生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占40分。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面试考生,面试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为8分钟;技能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边唱,一次完成(25分);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自演,一次完成(20分);
绘画:现场命题,7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2.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报考汉授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统一用汉语授课;报考蒙授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统一用蒙语授课;报考蒙授汉语文教师岗位的面试考生用蒙、汉两种语言授课。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公示。
6.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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