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12308人考试报考指南(4)
发布时间:2020-06-30 19:40:10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来源:广东组织工作

职位表:2020广东省公务员考试招录12308人考试职位表下载
26.报考者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报考者可在2020年7月3日9︰00至9日16︰00的时间内报名。建议报考者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职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缴费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27.报考注册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者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录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8.选调生推荐表如何提交?
报考2020年选调生职位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间需填写《广东省2020年选调生推荐表》(附件5),国内高校毕业生的推荐意见,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填写并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推荐意见,由留学生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官方认可的单位或有关党组织填写并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照片在7月3日9︰00至9日16︰00期间上传报名系统。
29.报考者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名期间,报考者未交考试费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考试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7月9日16︰00至10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报考职位。
30.考试费是多少?
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公务员考试费为45元/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考试费。
31.报考者如何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以及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报考者,可向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考务机构申请减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在7月3日9︰00至9日16︰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选报职位,10日16︰00前缴交考试费,完成报名各环节操作,同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申请资料。职位所在考区考务机构将在笔试前完成审核,为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已缴交的考试费退还报考者。
32.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报考期间,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考务部门开通政策咨询、报名考务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详见公告《广东省各考区咨询电话》(附件8)和《广东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附件9)。
咨询时间:2020年7月3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33.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34.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35.笔试地点在哪里?
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建议报考者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36.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37.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报考者,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8.《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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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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