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乌兰察布丰镇市乡镇卫生院招聘87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06-24 17:25:20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丰镇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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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乌兰察布丰镇市乡镇卫生院招聘87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为做好202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作好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12号)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聘用87人。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丰镇市2020年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依据教育部1997、2012、2015、2020年颁布的高校研究生、本科、专科目录设置。招聘专业审查以应聘人员普通中、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进行审查,不允许应聘人员以第二学位报考。
(三)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招聘。但要求是全日制医学专业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5.招聘医药卫生专业人员大专、本科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最低可以降低到中专(含技工学校);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另有规定的,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8.“项目人员”户籍要求:具有乌兰察布市户籍且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人员;
9.“项目人员”应聘时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未满五年(2015年6月1日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5.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打印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 日9:00—6月30日17:30 。
报名地点:卫健委五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现场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3张(一寸蓝底,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在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是否服从调剂”栏中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填写是否服从调剂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中专、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乡镇卫生院聘用5年以上人员出具相关证明,要求有卫生院的工作证明(院长签字盖章),聘用合同,5年以上工资表复印件,3到5名同事证明。如有造假追究院长责任。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件等;
(6)“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证明。
(7)招聘单位应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现场告知未通过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丰镇市卫健委人事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474-3255457。
(三)确定直接进入考察人员范围
1.“县招乡用”专岗招聘:在乡镇卫生院已连续聘用5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符合卫生健康行业职业准入条件的中专(含技工学校)毕业生,直接进行考察和体检。
2.报考乡镇岗位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行考察和体检。
3.除直接进入考察的其他人员一律参加笔试、面试。
4.丰镇市卫健委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并上报丰镇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直接进入考察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丰镇市政府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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