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包头东河区教育局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发布时间:2020-06-18 15:45:49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东河区教育局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 别 提 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⑥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 )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 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网上报名申请人于6月18日至7月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东河区教育局一楼104室(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环岛南200米)。
2.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认定的提供事业单位编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企业单位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⑤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驻东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①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
②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教育教学能力合格证明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参加“国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经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师范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
(5)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四)体检体检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17日。体检地点及具体要求现场确认时另行通知。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返回,不必自行领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确认时会当面通知本人是否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7月18日或7月19日,需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请于7月18日前及时关注东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板块(http://www.donghe.gov.cn/gkxx/sgjf/jypx/)查看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证书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地点请于8月下旬关注东河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服务板块(http://www.donghe.gov.cn/gkxx/sgjf/jypx/)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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