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44名社区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20-06-08 11:22:50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内蒙古人才网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笔试成绩,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特别提醒: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厅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2张;
(6)现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0年12月3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仍达不到2:1比例的,经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削减招聘计划数或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将择期在网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一)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将对考生的仪表、形象、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第三方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由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新城区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录用
(一)对拟录用人员在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s://www.nmgrc.com/)和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录用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录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录用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所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合同签订及工资薪酬
(一)本次所招聘人员为编制外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录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的现行标准执行。
(三)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标准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录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四、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s://www.nmgrc.com/)和新城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nchengqu.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6218173(政策咨询电话)
0471—660134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471—3592714(新城区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由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城区招聘合同制社区工作
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nmgrc.com/wz/ArticleView-3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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