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0-06-05 11:20:46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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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唯一一家集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培训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医疗机构,是内蒙古医科大学和包头医学院临床教学医院和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也是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人口基金会项目合作单位。医院承担着全区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重任,承担着对全区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及多个国家级妇幼卫生项目的实施任务。曾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先进单位”、“百佳医院”、“中国医学基金杨崇瑞妇幼卫生奖励基金先进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首府十佳百姓公益医院”、“服务百姓健康先进集体”、“全国医院医疗保险服务规范先进单位”、“内蒙古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平安医院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项目已于2019年7月正式开诊运行,新医院占地220.56亩,建筑面积14.86万平方米,拟开设床位800张,新医院将围绕“三个医学中心”进行建设,即:围产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医疗保健中心和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新院通过具有鲜明特色的医疗与保健工作有机结合,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覆盖整个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成为广大妇女、儿童就医的首选医院。
二、招聘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招聘20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刻苦钻研、好学上进和团队协作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25周岁以下指1994年6月4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4日以后出生;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岗位需求表》为准。
四、招聘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发布信息: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信息。
(二)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报名。
2020年6月10日上午9:00—2020年6月17日17:00应聘人员登录医院官网(http://www.nmgfybjy.org.cn/)进行网上报名,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审核后将无法修改,因应聘人员自己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步: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后,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11日8:00-2020年6月18日15:00。
(三)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请随时查看;地点:呼和浩特市。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选用汉语一种文字,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nmgfybjy.org.cn/)自助查询。
4.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考生人数与职位录用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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