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技巧:学较、教师和学生(二)
发布时间:2020-05-25 16:48:43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华图
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技巧:学较、教师和学生(二)由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网整理发布。更多关于教师备考,2020内蒙古教师备考,以及教师招聘考试备考信息。请关注教师招聘考试网/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欢迎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760063761。
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技巧:学较、教师和学生(二)
二、教师的法律关系★★
(一)教师的法律地位
教师的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
1.教师的政治地位
教师的政治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教师在享有自己政治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自己应尽的政治义务,如遵守宪法和有关的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教师的经济地位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教师的职业声望
教师的职业声望与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以及教师对社会所起的重要作用直接相关。(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教师的权利
根据性质的不同,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一般权利和职业权利两类。一般权利是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人身权、姓名权、隐私权、财产权等。职业权利是教师作为教育者依据教育法规享有的教育权利及与职业相关其他权利。
(1)教师的一般权利
教师的一般权利即教师的私权利,它是以个人需要为目的的权利。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最易受侵犯的私权利主要有生命健康权、名誉权、受聘权。
(2)教师的职业权利
教师的职业权利即职业权利、公权利,是指教师接受学校聘用后,依法所享有的在职业方面的专门权利。职业权利与职责相联系,一般不能放弃,否则构成失职。
①教育教学权
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是教师职业权利的核心,具体内容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②学术自由权
学术自由权即自由从事科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的权利。
③管教自由权
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的权利。教师有权对学生进行各种指导,有权对其进行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的评价。按照教育法规的规定,教师对学生的评定结果不能搞排名和公示,以保护学生的隐私权。
④获取报酬权
获取报酬权即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的权利。
⑤民主管理权
民主管理权指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
⑥培训进修权
指教师有参加进修和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2.教师的义务
(1)遵纪守法。教师应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对学生进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和尊重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维护学生权益。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国家教师制度
1.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公民获得教师资格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岗位的法定前提条件。《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2.教师职务制度
我国《教育法》和《教师法》都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职务是指一定岗位的名称和应该担负的任务。所谓教师职务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师的岗位设置、各岗位任职的条件和获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规定的总和。
3.教师聘任制度
教师资格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备条件,但并不是取得教师资格就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只有被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聘任后,才能成为教师。所谓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在双方平等自愿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基础上,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四)教师违法与预防
1.教师违法的常见类型
(1)教师侵害学生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如教师对学生进行超标准教学,导致出现意外事故而造成对学生的身心伤害;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随意拆看学生信件,侵犯学生的隐私权。
(2)教师侵害学生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如教师对学生迟到、早退、不按时完成作业或打架、骂人等行为采取罚款或收押金的方式。
(3)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的违法行为。如教师擅离课堂,随意听课,侵害学生的受教育权。
2.教师违法的原因分析
(1)教育立法缺乏适应性,且地方教育法规建设相对落后。
(2)教师法制观念淡薄。
(3)学校管理与教育行政的法制建设存在漏洞。
——相关阅读——
内蒙古教师笔试辅导课程 | 图书教材 | 网络课程
内蒙古教师考试报考、备考有疑问?加群咨询 | |
![]() |
![]() |
微信客服 | qq群146523609 |
相关阅读:
2022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网 | |||
公告 | 2022各地教师公告汇总 | 教师招聘职位表 | 教师招聘报名时间 |
资讯 | 教师招聘考试时间 | 教师招聘准考证 | 教师招聘成绩查询 |
资料 | 教师备考技巧 | 教师试题资料 | 教师面试公告 |
备考 | 笔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图书教材 |
以上是关于2020内蒙古教师招聘备考技巧:学较、教师和学生(二)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教师备考,2020内蒙古教师备考,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教师招聘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教师招聘考试网。
(编辑:野马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