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赤峰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04 17:05:23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赤峰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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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赤峰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春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43号)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赤教组人函字[2019]1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旗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阿鲁科尔沁旗的人员。
(二)持有阿鲁科尔沁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其它地区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代收具有阿鲁科尔沁旗户籍或持有阿鲁科尔沁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其它户籍人员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材料。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19年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区面试考核。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时间及流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申请人于5月27日至6月10日(其中,6月1日—6月6日,系统维护,网站关闭,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
)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