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赤峰克什克腾旗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8 09:48:43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克什克腾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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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赤峰克什克腾旗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19)43号)要求和我旗工作安排,现就全区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克什克腾旗的人员。
(二)持有克什克腾旗境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 在克什克腾旗居住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19年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1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可参加我旗面试考核。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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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