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鄂尔多斯杭锦旗储备87名卫健专业技术人才公告(3)
发布时间:2019-04-29 10:38:45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四、体检与政审。
1.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政审范围的人员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因无故不参加政审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公示
对拟储备人才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检监察委员会: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六、管理及待遇
(一)储备人才凡出现违反《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二)储备人才统一安排3个月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储备人才配置到岗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后,由旗人社局分别会同旗教体局、旗卫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凡政策允许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进行缴纳的,比照缴纳;除此之外,按照城镇职工、企业人员缴纳政策执行),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七、此公告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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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