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招聘18名工作人员简章 (列入编制)(4)
发布时间:2019-04-19 11:46:21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详见岗位需求表。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为150分。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4.两科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5.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6.笔试结束后,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纪检、医务科等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招聘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
(2)第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价、复印件。
(3)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4)职称证、规培证原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7)三张一寸彩色近照(白底)。
(8)岗位要求其他证件。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7.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8.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需选择用“汉语”或“蒙语”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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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