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聘199名工作人员简章(5)
发布时间:2019-04-19 10:27:58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博士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笔试考两科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3、笔试考一科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成立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2019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5、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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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