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淄博市属公立医院招117名高层次紧缺卫生专业人才公告(2)
发布时间:2019-04-04 10:48:29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市属公立医院招聘高层次紧缺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2、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双一流”建设高校自主设立的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具体对照情况请到教育部网站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下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
4、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经国家统一招生录取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仅指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19年4月3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4月3日。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8、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部队服役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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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