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安盟公安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9-02-21 13:08:07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兴安盟公安局选派专人按照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9:00时至2019年3月2日17:00时。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笔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进行交费。交费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9:00时至2019年3月3日17:00时,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5.本次考试采取闭卷形式,开考最低比例为3:1(应聘人数和录用名额之比,下同),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取消开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不指定参考书目。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汉文作答。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卷面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由兴安盟公安局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平安兴安盟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未达到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3.对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的报考范围和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复审资格,责任自负。
6.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兴安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考的证明。
7.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证明和档案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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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