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50名不动产登记临时辅助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8-11-27 15:53:10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国土资源局
(二)考试
具体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将于报名和资格审查初审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官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范围及体检、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将在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官网上通知。
1、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在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官网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到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其他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4、招聘有关信息发布网站: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huhhot.nmggtt.gov.cn/)
5、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8162012
手机:13314876316
招聘工作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471-8162055
手机:188471235
(注:岗位表和报名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附件1: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招聘不动产登记临时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呼和浩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招聘不动产登记临时辅助工作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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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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