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通辽扎鲁特旗公安系统聘40名人员转为警务辅助人员方案(2)
发布时间:2018-11-16 17:32:52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扎鲁特旗人民政府
四、考试步骤
(一)发布公告。考试通知、公告、公示均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nmzlt.tongliao.gov.cn/)上公布。
(二)组织报名。由旗公安局负责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中专学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8:30至2018年11月25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旗公安局政治处。
报名费:每人70元。
(三)资格审核和政审。由旗公安系统聘用人员转为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考生学历、年龄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旗公安局负责政审工作。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分汉语试卷和蒙语试卷,报考人员自愿选择试卷类型。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由旗公安系统聘用人员转为警务辅助人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转为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并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成绩、资格审核、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转为警务辅助人员,在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的转为警务辅助人员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考类别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一)旗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可续用的,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二)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旗机构编制委员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纪要规定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旗公安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工作,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试用期和聘用期间,具有下列情形的,视情予以解聘:
1.考录到行政事业单位或本人自愿放弃的;
2.身心状况不适应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3.多次违反工作纪律或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教育不改的;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受到群众投诉,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
6.多次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7.发现违法犯罪嫌疑行为或人员未及时制止或报告的;
8.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严重刑事案件、重大治安事故的;
9.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间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10.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11.由于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义务、权利、管理体制、层级晋升,严格按照《通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通政办发〔2017〕21号)规定执行。
(五)旗公安部门要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由用人单位统一扣缴。
(六)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服装装备、奖励抚恤、社会保险以及日常管理等所需资金,根据实际需要由旗财政局负责列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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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