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8-11-13 11:57:42 通辽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面试
(一)面试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范围。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只提供汉文试卷,用汉语作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二)体检。体检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只在面试环节、体检环节、考察环节出现缺额时各递补一次,其他环节均不递补。由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接通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主管机关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新聘用(列编招聘)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标准:参照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按通辽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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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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