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乌海市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 17:31:12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乌海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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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乌海市教师资格秋季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和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我市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
凡是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户籍在乌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10月31日—11月8日,期间每个工作日8:30—18:00可网上报名。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11月8日—11月14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测试时间:11月25日
发证时间:12月5日—12月7日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栏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选择“乌海市教育体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现执行认定工作的乌海市唯一认定机构),根据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申请人需保存报名所填写的密码及报名号,以备查询。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材料目录清单1份,将材料按原件和复印件分类装入袋中。原件不用装订,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于11月8日—14日到市民服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C1—C3 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提供材料目录清单:
1.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上学信网打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毕业成绩登记表,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盖章有效。
4.由樱花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签字。
6.户籍不在乌海的,须提供所在学校与教师签订的两年以上聘用合同和年度教学业务档案。
7.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名字),与上传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电子版照片(114×156像素)为同一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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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