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包头市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9 11:53:13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包头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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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包头市教育局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年秋季包头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类型、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受理人员范围
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并且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考试成绩均符合要求的社会人员及各级各类往届毕业生: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在中等教育及其以上层次,普通话成绩在二级乙等及其以上层次;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师范类转专业认定的申请者参加)---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2.报名网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请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类毕业生)请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申请者登录后进行网上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后,提交申请信息。(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3.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现场确认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同装订。
5.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者必须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居住证;
(2)凡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市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
(3)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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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