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招聘30人简章(3)
发布时间:2018-10-22 10:07:07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春华水务公司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专业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八、体检和考核
(一)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专业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工作由春华水务公司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春华水务公司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工作由春华水务公司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公示确定录用的工作人员,春华水务公司通知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二)录用
(1)对招考录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春华水务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工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资3600元/月(应发工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工资4500元/月(应发工资)。录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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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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