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170人实施方案(3)
发布时间:2018-09-18 14:21:44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包头第一附属医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科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相应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信验证、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人力资源管理科和体检科共同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非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考核期为6个月,期满经科室考核(各专业科室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由科主任、护士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全面考核工作)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发放工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聘用人员均可以在本单位人事计划下达后,参加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通过者,办理相应手续,成为正式编制人员。未通过者,仍享受医院内聘人员待遇,下一年度如本专业申报增人计划可再次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
五、有关说明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及时关注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了解招聘最新进展。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录用者,责任自负。
(三)本简章由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72-2178025、2178018
联系人:张老师 郭老师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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