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丰台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4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28 14:16:12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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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丰台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54名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丰台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2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含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原则上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1日,计算方法同年龄要求;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2018年丰台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于2018年9月11日9:00至9月13日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org)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是否通过。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请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后期资格复审时使用。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于2018年9月18日(09:00-11:30,13:30-16:30)到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2层多功能厅(地址:丰台区东安街三条1号,即北京丰台医院北院区对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当天需携带的材料原件有:
1. 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 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4.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5.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请应聘人员于9月24日9:00—9月26日24:00之间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初定于9月28日进行笔试,详细情况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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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