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深圳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7 09:55:36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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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要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10月13日、14日举行。为做好该项考试深圳市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题型 |
|
10月13日 |
9:00-11: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
客观题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
客观题 |
|
10月14日 |
9:00-11:30 |
药事管理与法规 |
客观题 |
14:00-16:30 |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
客观题 |
二、考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深圳设置考点,考点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执行。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类,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二)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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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