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乌海市中小学招聘125人教师和工作人员公告(4)
发布时间:2018-06-28 21:33:13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乌海人社公众号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降低后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户口在市外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乌海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乌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面试开考岗位和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等。
六、面试
(一)面试由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乌海(http://wh.nm12333.cn)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一般须用汉语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及“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面试时按招聘用单位要求使用作答语言(在面试公告中 公布该两种岗位指定的作答语言,如不特别指定,一般默认为汉语)。用其他语言作答的按零分计算。
(三)对于经批准降低比例进行面试的岗位以及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组织单位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采取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公告中 公布。
(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进行笔试的教师和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
(2)不进行笔试,采取专业技能水平测试与试讲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的音乐、体育、美术等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面试)成绩×60%
——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