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3 10:31:10 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mg.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2018年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745人通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考试交流,政策解读,备考资料下载请加【20471-5105555交流QQ群】 ,更多资讯请关注内蒙古华图微信公众号(nmghuatu),内蒙古事业单位考试培训咨询电话:0471-3248222.
(三)后续事宜
1.体检。用人单位组织拟引进人才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4.其他事项。本次引进人才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不实行递补。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呼和浩特市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见附件4)规定的,按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其中,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世界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安置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担任正科、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3年的博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可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咨询电话:0471-5186424、0471-4606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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