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招考213名教师公告(2)
发布时间:2018-04-28 17:50:04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乌审旗人民政府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直接登陆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www.wsq.gov.cn),点击“乌审旗2018公开招考教师”浮标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考生须签署《乌审旗2018年公开招考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反复核对所填各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未如实填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考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核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考生如对审核意见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477-7586966。
5.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审核截止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考计划数,被调整或取消开考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各项目人员岗位报考比例达不到1︰3时,招考名额调整至相应非项目人员岗位。
7.报名考务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精神,本次教师招考收取报名考务费70元/人(考务费50元,报名费20元)。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可免交报名考务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这两类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明原件、复印件于笔试后10日内到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约占60%,其他约占40%,试卷满分为100分;小教大专班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蒙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政策性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乌审旗户籍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报考蒙授幼儿园教师的考生统一不加该项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
4.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7.各岗位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招考计划数在5人以下的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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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