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招聘812名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简章(3)
发布时间:2018-01-09 15:39:23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网络
(六)就业前实习
对2018年毕业的应届生可以实习就业的方式到鄯善县学校实习,实习期间解决住宿问题,每月给予2000元实习补助。实习结束后,如果成为本地特岗教师或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再按实习就业时间每月给予500元补助。
(七)报到及政审
(1)往届生于2月22日-2月24日到鄯善县教育局报到,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证明;
(2)应届生及3月份以后招聘的往届生于8月15日-8月19日到鄯善县教育局报到,并携带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证明。
(3)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需提前与招聘单位联系。征得同意,方可适当延期报到。
(八)体检
往届生于2月25日-2月26日,应届生及3月份以后招聘的往届生于8月20日-8月21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培训及上岗
新招聘教师在鄯善参加不少于80课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即上岗并开始起薪及计算工龄。
(十)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体状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要求转递人事档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正式聘用文件,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
1. 聘用教师实行地方性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执行。
五、有关待遇
(一)吐鲁番市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统一待遇
1.地方性事业编制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同等工资、五险二金、其他补贴和定级定等等方面待遇。
2.可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晋升。
3.可在吐鲁番市事业单位之间调动。
4.对合格胜任的招聘地方性事业编制教师,优先将其纳入每年特岗教师自主招聘范围。
5.每年给予报销一次新招聘教师回家探亲或其父母来探望路费。(报销标准最高为火车硬卧)
6.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急需人才按照《吐鲁番市引进人才暂行办法》,享受工资、职称评聘、职务等级、安家费及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7.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按月计发工资或发相应的生活费。
(二)鄯善县待遇标准
1.鄯善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地区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绩效工资等组成。本科学历月待遇6100.64元(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两金)、月实发3019.87元;大专学历月待遇5777.44元(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两金)、月实发2858.63元;中专学历月待遇5426.73(含个人及单位承担的五险、两金)、月实发2798.52元。
2.按照在岗情况每月享受1050元的补贴。
3.试用期满后高温费每年2000元,冬炭费每年729元,年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发奖励性绩效工资6000元-10000元,享受第13个月工资。
4.招聘学校可提供教师周转房,配备基本生活物品。
——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