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乌海市海勃湾区招聘42名中小学教师简章(2)
发布时间:2017-12-15 09:38:17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海勃湾区政务网
(二)试讲。
对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组织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组织、对教材的把握和教学基本功、教师基本素质等。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三)设置合格分数线要求
试讲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同场次试讲考生平均成绩以上,考生成绩需高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递补规则
试讲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成绩依次排名,进入下一环节。如成绩靠前的考生放弃,则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五)签订协议
试讲合格者,经招聘学校复核后签订就业协议。对国家免费师范生经综合考察后,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体检医院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核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区中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未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单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一)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一年。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二)凡被录用者,需签订服务期协议,一般服务期为五年(国家免费师范生十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离开本系统工作岗位。
六、纪律和监督
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18697458179
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3-2059618
七、其他事宜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网站发布。招聘简章由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小学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2日
原标题: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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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