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招聘6名工作人员简章(3)
发布时间:2017-12-13 16:29:27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八、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加试(加试形式由第三方进行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由中心组织实施,在人社厅批准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主管机关批准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自本次主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单位招聘工作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选派的督察员全程监督。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自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自主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随时关注。
(五)本公告由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
咨询电话:0471- 2846063监督电话:2846061
附件:
1、《2017年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2017年度内蒙古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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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