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中医医院招聘10名副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员简章(2)
发布时间:2017-12-13 10:58:51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
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张一寸彩色近照。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等真实身份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可以参加下一阶段面试。
(三)面试
面试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人事科具体实施。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为1:1的岗位,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4.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5.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所)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所)组织,在自治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人事科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不合格的,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3次。
2、考察。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表现,并形成书面材料。
考察不合格的,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3次。
五、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一)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拟聘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相关阅读——
(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