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职业学院招聘11名教师公告(3)
发布时间:2017-12-05 15:22:38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3.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如确属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经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向人事主管部门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将招聘名额调整至其他专业。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步骤。主要考察:①语言表达与课堂组织能力;②掌握本专业知识及运用能力;③处理教材和教学设计能力。
2.试讲采用指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后随即进行答辩,答辩问题针对试讲内容而定。试讲内容为专业课内容,要求使用汉语试讲,试讲前一小时现场抽签选题。每人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试讲部分总分为60分,答辩部分总分为40分。单项成绩累加,即为该应聘者的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本次招聘设置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分数线为75分。面试工作结束后,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按照该专业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应聘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面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要求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及专业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学院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面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要求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我院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市人社局。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和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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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