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药审中心公开招聘100名社会在职人员公告(3)
发布时间:2017-11-04 16:12:09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三、人员待遇
所招聘人员均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市户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薪酬按照药审中心相关标准执行。工作地点在北京,按国家公职人员管理。
四、其他事宜
(一)分别符合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和直接选聘紧缺人才两类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分别填写报名简历。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中心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者应当配合中心完成政审工作,如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政审无法在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的,造成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紧缺岗位招聘未尽事宜参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1.联系人:人事处 张风光、马斯涵、张枫
2.联系方式:010-68921700、1698、1895 15210104707
3.监督电话:010-68921713
4.电子邮箱:zhaopin@cde.org.cn
原标题:药审中心公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2022内蒙古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网 | |||
招考公告 | 职位表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 | 成绩查询 | 护士资格 |
备考qq群 | 备考课程 | 网络课程 | 医师考试 |
以上是关于2017年药审中心公开招聘100名社会在职人员公告(3)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医疗招聘,医疗卫生,医疗卫生招考,的相关信息敬请加入医疗卫生招聘考试群 ,及关注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编辑:纳兰耽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