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峰市中小学校招聘1111名教师简章(4)
发布时间:2017-11-03 16:04:02 内蒙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及企业联系电话。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笔试考务费概不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6.凡递补后聘用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面试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条件艰苦的旗县区、苏木乡镇岗位,经旗县区教育局书面申请,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五)面试
1.市直属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旗县区中小学校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公布将在赤峰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3.报考定向招聘“蒙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蒙古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使用汉语。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只能使用一种语言(外语类岗位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 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需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评委组)的面试成绩平均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不便计算平均成绩的,需达到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总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旗县区教育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教育网上一并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1.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旗县区学校招聘教师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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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