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呼伦贝尔市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2)
发布时间:2017-10-31 17:49:50 内蒙教师资格考试网 来源: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申请人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不同分类参加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各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在11月30日之前(关注所属地教育局网站)完成测试工作。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申报人要关注所属认定机构的网上通知,按照各地通知要求报名、测试,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各认定机构网上公布,未能按时参加测试人员后果自负。
(四)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地点:申请高中、中职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在呼伦贝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联系电话0470-8110237),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同时确认非师范类申请人,并发放“非师范类申请人参加素质能力测试的通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请关注各地教育局网站)。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提供教育教学能力印证材料:
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持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的申请人还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需要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确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份。必须为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持自行打印的《呼伦贝尔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到呼伦贝尔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学府路19号,呼伦贝尔学院对面,联系电话:0470-3566772)进行体检。体检当日不得饮水、进食(3天左右出体检结果),11月15日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结果。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提交近期二寸正面红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提供照片必须与申报表、网络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同一底版。报名时电子版照片上传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证书制作发放时间:
为规范管理证书发放,各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工作结束后40天内(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领取),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具体时间各地自行确定。本人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他人带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领取。
五、相关要求:
(一)关于政策
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为做好自治区试点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高等教育,下同)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必做好合格成绩有效期的宣传告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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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