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招聘16名医疗卫生人员简章(列入编制)(3)
发布时间:2017-10-24 17:22:10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六、面试
(一)本次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只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监督下、由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组织实施。面试设在呼和浩特市,面试时间、具体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3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
(二)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评委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医院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四)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医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在主管机关批准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进行。
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医院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2017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主管机关批准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医院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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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