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招聘58名劳动合同工简章(2)
发布时间:2017-09-04 09:24:57 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和林格尔政府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和林格尔县2017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4)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7)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报考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报考资格的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者在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一般不低于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削减招聘计划数。因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且经研究取消岗位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报考成功的人员务必于2017年9月25日——9月27日工作时间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时持身份证原件(代领的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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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常青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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