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海淀区公共委 卫生计生委第二次招聘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7-26 11:04:27 内蒙古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北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现场确认及资格初审
2017年8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本人持打印好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受理报名地点在海淀卫生学校(海淀区永泰庄北路27号)。信息项有改动的报名表均属无效,不得参加本环节。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一式3份(两份交招聘单位,一份自留);
②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交招聘单位的两张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
④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其中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以及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⑥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项所需确认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打印准考证
2017年8月11日上午9:00至2017年8月12日下午18:00,完成网上报名,且现场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提示要求打印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成绩查询),未打印准考证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二)笔试
应聘人员届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考察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笔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笔试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卫计委、公共委官方网站(http://hdwjw.bjhd.gov.cn/)对外公布(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面试人员通知单》。按照《面试人员通知单》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原则综合汇总总成绩(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五个工作日后,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卫计委、公共委官方网站(http://hdwjw.bjhd.gov.cn/)对外公布。
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综合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
(五)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核、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海淀区公共委、卫计委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北京市海淀区卫计委、公共委官方网站(http://hdwjw.bjhd.gov.cn/)对外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六)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备注
纪检电话:88364307
附件:海淀区公共委、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海淀区公共委 海淀区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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