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包头公安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
发布时间:2017-07-08 14:51:23 公安招警考试网 来源:包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原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初审通过的人员要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及考试费7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完成。报考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17:00,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取消岗位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具体退费时间通过公告网站或电话予以通知。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3、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7月20日至22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招录退役士兵(岗位4)报名人数如果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的计划数将调剂到行政管理和勤务辅警(岗位1)进行招录,不再另行公告。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申论,笔试只提供汉语试卷,满分1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80分,申论占7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和身份证。
3、 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职位录用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无报名登记表的,一律不予资格复审)和本人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件均需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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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ynn)